关于严禁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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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禁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的通知


时间:2008-02-27 16:02
 

关于严禁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的通知

     11月24日凌晨,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,造成中国留学生11人罹难,41人受伤的惨痛事故,为吸取教训,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火安全工作,国家教育部下发了《切实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教电[2003]465号),根据《通知》第三条“要坚决杜绝违章用电,特别是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问题”的指示,特对学生宿舍用电问题重申如下规定:
   一、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电线,尤其不能将电线压在被褥中。
   二、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,如电茶壶、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炒锅等。
   三、严禁用纸当灯罩,不得在宿舍内或走廊上焚烧费纸及杂物。
   四、手机充电要加强管理,防止失控。
   以上各项请同学务必遵守,学校将对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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